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PCT)是于1970年签订的在专利领域进行合作的国际性条约,于1978年生效。该条约提供了关于在缔约国申请专利的统一程序。依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专利申请被称为专利国际申请或PCT国际申请。自采用巴黎公约以来,它被认为是该领域进行国际合作最具有意义的进步标志。它主要涉及专利申请的提交,检索及审查以及其中包括的技术信息的传播的合作性和合理性的一个条约。PCT不对“国际专利授权”:授予专利的任务和责任仍然只能由寻求专利保护的各个国家的专利局或行使其职权的机构掌握(指定局)。PCT并非与巴黎公约竞争,事实上是其补充。它是在巴黎公约下只对巴黎公约成员国开放的一个特殊协议。
1.只需提交一件申请
指定所有缔约国(可以获得的所有保护类型)
通常包含一项或多项优先权
2.在每个指定局具有正规国家申请的效力(包括优先权日)
国际申请日是在每个指定局的申请日
3.使用一种语言提交申请
4.向一个受理局提交申请
5.一种形式要求
6.出具国际检索报告,确定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利于进入国家程序的布局
7.延迟国家程序
优先权日起30个月进入国家阶段(相比巴黎公约的12个月,有这更长的时间进行布局)
国际申请费 (申请文件不超30页)
服务费:¥4000.00
国际申请费:¥9280.00
检索费:¥2100.00
价格总计:¥15380.00